各学院、处室:
为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,全面排查风险、消除隐患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苏教安 函〔2020〕11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自4月下旬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目标
各学院、处室要深化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,全面落实党中央、省市委决策部署,坚持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,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完善安全监管体制,强化依法治理,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,更好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二、检查内容
本次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对教学楼、图书馆、体育馆、实验实训室、危化品仓库、学生公寓、食堂、机房、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地、火灾多发地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。
三、时间安排
第一阶段:自主检查阶段(即日起—4月30日)。
各学院、处室要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与排查,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整理汇总后报送保卫处。
第二阶段:学校检查阶段(自5月6日——5月14日)。
学校将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,开展全校范围全面检查。
第三阶段:整改落实阶段(5月17日——6月20日)。
各学院、处室根据自查和学校检查反馈的安全隐患问题,列出问题清单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、整改措施、整改时间,做到小问题即知即改,大隐患限期整改。
第四阶段:抽查巩固阶段(5月17日——6月底)。
学校对各学院、处室整改情况进行督查,开展“回头看”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、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进行抽查、复查,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学院、处室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,做到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,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,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。
2、突出重点,全面排查。各学院、处室在检查中要切实做到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、不走过场,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上报和整改。
3、宣传教育,增强实效。各学院、处室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,加强安全教育,增强本单位师生的安全意识。
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《南通职业大学安全隐患自查表》、5月20日前将《南通职业大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》(见附件)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送交保卫处(创业楼719室闻老师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往电子邮箱112724443@qq.com。
附件:
1、南通职业大学安全隐患自查表
2、南通职业大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
南通职业大学综合治理办公室
南通职业大学保卫处
2021年4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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